linlaoshu 发表于 2023-8-22 13:56:36

象山县贤庠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象山县贤庠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象山县贤庠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建设单位: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22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徐建华联系电话:135678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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