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凤岗镇中心幼儿园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东莞市凤岗镇第一幼儿园项目地块位于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龙平西路与宏盈路交汇处,中心坐标为北纬22°42′58.42860″,东经114°8′49.60226″,占地面积为7370.61m2。根据凤岗镇碧湖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未来规划为第一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类型。据村委提供的地块利用情况与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地块历史沿革如下:地块1993年前为雁田村集体用地;1993年该地块被征为国有用地,并承包给私营业主开发,但一直未能启动开发,只是作为烧制砖的晒场,直至2001年政府将地收回,由宏盈工业区投资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2001年宏盈工业区管委会将此块土地出让给东莞市东毅摩托车有限公司,2004年-2010年作为摩托车零配件的仓储用地,2010年东莞市东毅摩托车有限公司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东莞市泽和实业有限公司,并一直闲置至2016年;2016年该地块成为恒大绿洲项目部所在地,目前地块内项目部构筑物于2018年底均已拆除。通过对地块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判断、现场踏勘及调查访谈等方式对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判断,确定地块内土壤污染风险较高的区域为原东毅摩托车零配件仓储区域,潜在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铅和石油烃(C10-C40)。根据污染识别工作无法确定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足规划要求,需按照专业判断和系统布点法进行初步采样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点位6个,共采集土壤样品29个:2019年9月19日-20日期间采集24个土壤样品;依据专家初审意见,2020年2月20日补充采样5个,具体为补充ZK1点位深层土壤样1个以及ZK2、ZK3扣除混凝土后表层土壤样和深层土壤样4个;在地块外布设土壤对照点2个,采集表层土壤样品2个。初次和补充采样的所有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的45项和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
本次初步调查在地块范围内布设地下水采样井3个,设计深度6~8m,地块外布设对照井1个,采集地块地下水样品3个和地下水对照样品1个,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 / 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性状(20项)、微生物指标(2项)、毒理学指标(15项)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中的石油类。
通过实验室分析结果总结如下:
(1)土壤样品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土壤基本呈中性和碱性,六价铬均未检出,其余重金属均有检出,所有检出的重金属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相应背景值;石油烃在部分土壤样品中有检出,检出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除1,2-二氯乙烷及二氯甲烷外,其余有机物均未检出,检测值较低,1,2-二氯乙烷的最大占标比为0.01,二氯甲烷的最大占标比为0.04;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地块内3个地下水样品水质一般化学指标中W1(浑浊度、耗氧量、氨氮)、W2(浑浊度、pH值、锰、耗氧量)、W3(浑浊度、锰、耗氧量、氨氮)检测结果有超过地下水质量III类水质标准现象。地块内所有地下监测井毒理性指标和非常规指标石油类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III类水质标准。耗氧量、氨氮、浊度、色度和锰等指标并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无毒性,且目标地块所在的区域周边不存在开发和利用地下水的情况,地下水基本不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可忽略。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再开发利用,无需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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