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助剂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本帖最后由 环保周周 于 2023-9-4 12:23 编辑京港助剂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因此,我公司对“京港助剂余热回收利用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京港助剂余热回收利用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建设单位:浏阳市京港助剂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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