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助剂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京港助剂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京港助剂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我单位公开调试时间如下。项目名称:京港助剂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浏阳市京港助剂有限公司
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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