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jqhb2016 发表于 2023-9-27 19:38:00

中节能(黄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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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黄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科宣函〔2023〕934号),我公司被列入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
企业名称中节能(黄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牛国平
企业所在地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羊二庄镇仲景南路东新307国道北联系人王春峰
联系电话13802023252
项目内容
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颗粒物排放量20.48t/a,二氧化硫排放量81.92t/a,氮氧化物排放量256t/a。2022年颗粒物排放量0.85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3.527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17.031吨。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我公司废水主要为冷却塔排水、化学车间浓水、化学水处理装置预处理系统反冲洗水、锅炉排污水、垃圾渗滤液、各类冲洗废水(垃圾车、地面和污水沟道间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水部分回用冲渣、飞灰固化等,不能综合利用的部分排入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污水和化水车间浓水经处理后全部冲渣等综合利用。各类冲洗废水和垃圾渗滤液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浓液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清液达标后作为脱硫系统补水、冷却系统补水等工序全部回用,不外排。化学水处理装置预处理系统反冲洗经“pH+沉淀池”处理后与部分冷却塔排水以及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排至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
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我公司固体废物包括炉渣、废活性炭、飞灰、污泥、生活垃圾及其它固体废物。焚烧炉渣、收集后由运渣车外运综合利用。消石灰仓、干粉仓、活性炭袋式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布袋,送入厂内焚烧炉焚烧。污泥、生活垃圾在厂内自行焚烧处理。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和飞灰仓袋式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实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焚烧飞灰经螯合剂稳定化处理后送填埋场填埋处理。其他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消石灰仓、干粉仓和活性炭等布袋除尘器除下的粉尘,作为原材料再利用。
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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