γ、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
淄博顺捷检测有限公司γ、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淄博顺捷检测有限公司γ、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淄博顺捷检测有限公司γ、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项目
建设地点:贮源库和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均位于淄博市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北焦宋村张辛路北第三间院落内
建设单位:淄博顺捷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1月2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0531-5984229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淄博顺捷放射源验收-会后全文.pdf
https://www.aliyundrive.com/s/Nv5F6oWBbqh
提取码: 31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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