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七里岗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技改项目
本帖最后由 环保交流 于 2024-7-10 14:51 编辑阳新县七里岗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10月20日,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有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单位)、专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阳新县七里岗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技改项目位于兴国镇与木港镇交界处,对现有生化系统建构筑物及设备进行改造,修复现有UF和RO膜系统,新增一套纳滤系统、一套纳滤浓液减量系统浓缩液深度处理处理系统,新增一套冷却系统和除臭系统,新增压滤机房一座,框架结构,封场后渗滤液产生量为155.96m3/d,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为200m3/d。项目占地面积5700平方米。 2.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2年10月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诚源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承担其“阳新县七里岗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关于阳新县七里岗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阳环审16号文,项目已建成并开始试运营。与项目有关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治理设施也建成并投入生产使用,且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环保设施等均正常运行,具备竣工验收监测条件。3. 投资情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662.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62%;实际总投资1662.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62%。4. 验收范围及项目建设情况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阳新县七里岗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技改项目”的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生产设备、生产规模与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厂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废水排放达标情况、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以及环保机构、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二、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1.废水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全厂排水主要为渗滤液尾水,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暂存于尾水池,后用于周边农户洒水灌溉。2. 废气臭气经收集后进入除臭系统(生物反应器)统一处理,最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3.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降噪,种植树木绿化带,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区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要求。4. 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污泥回填至填埋场;废滤膜、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1)废气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氨最大检测值为0.03mg/m3,硫化氢最大检测值为0.003mg/m3,臭气浓度均<10,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氨最大检测值为12.0mg/m3,硫化氢最大检测值为0.829mg/m3,臭气浓度最大检测值为357,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2)废水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总排口的检测指标分别为pH范围在7.3~7.7;SS平均浓度为11mg/L;COD平均浓度为23mg/L;BOD5平均浓度为6.7mg/L;氨氮平均浓度为2.48mg/L;总氮平均浓度25.1mg/L;总磷平均浓度0.02mg/L;粪大肠菌群平均浓度2.2×102MPN/L。项目排放的废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排放标准。(3)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等效声级为51~5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四、公示间及意见反馈方式1、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2、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在公示期间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当地环保局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联系电话:18772306070通讯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木港镇七里岗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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