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s1995520617 发表于 2023-10-30 10:29:23

鄱阳县久和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钢化玻璃加工项目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鄱阳县久和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钢化玻璃加工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鄱阳县久和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钢化玻璃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单位:鄱阳县久和工贸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芦田工业园区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汪同林联系电话:139703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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