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长红玻璃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南和县长红玻璃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与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第一批)的通知》(冀环科教函541号),南和县长红玻璃有限公司被列入2021年第一批清洁生产审企业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该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企业名称南和县长红玻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旭明
企业所在地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三思乡淮庄村联系人胡军
联系方式18131858259
项目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名称数量(t/a)用途
白云石72920玻璃生产原料
长石5522
纯碱82124
硅砂250632
芒硝2548
石灰石9204
碎玻璃70620
烧碱420
石灰200脱硫剂
液氨2200脱硝剂
项目主要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名称申请年排放量(t/a)申请排放浓度(mg/m3)
颗粒物(除熔窑烟气)—120mg/m3
颗粒物(熔窑烟气)16.80510mg/m3
氮氧化物218.467130mg/m3
氨(熔窑烟气)—8mg/m3
氯化氢—30mg/m3
林格曼黑度—1级
氟化物—5mg/m3
二氧化硫50.41530mg/m3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硫化氢—0.33kg/h
氨(污水站废气)—4.9kg/h
项目主要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氨氮—70mg/L
悬浮物—210mg/L
总磷—5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200mg/L
化学需氧量—400mg/L
硫化物—1mg/L
石油类—20mg/L
动植物油—100mg/L
pH—6-9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脱硝催化剂(21.9t/a)、废机油(0.06t/a),危废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处置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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