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建设项目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95号、99号建设单位: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建设内容:设置门诊大楼、行政楼、住院部,总占地面积为31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441平方米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8日联系人:张小兰联系电话:0750-3271988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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