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仑山路区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示
《庆元县仑山路区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庆元县仑山路区块,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松源街和新建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9.059545°,纬度:27.624561°。本地块西侧紧邻松源街,南侧为空地、松源溪及绿道,北侧紧邻新建路,东侧为空地。根据《庆元县仑山路区块红线图》文件,本地块调查面积约8202.60平方米。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城北村集体所有和国有土地,2021年由庆元县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土地使用权。原土地用途为金融保险业用地和社会停车场库用地,未来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属于第一类用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已完成初步调查工作,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相关要求,应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现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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