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正金属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大连新正金属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大连新正金属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地点:辽宁省庄河市昌盛街道高屯村
建设单位:大连新正金属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强
联系电话:1305277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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