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jing12345 发表于 2023-11-27 10:57:13

南京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花港分公司扩建项目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竣工日期)以及拟进行调试的起始日期进行公开: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南京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花港分公司扩建项目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花港路18号4幢111室
建设内容:企业利用现有经营场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花港路18号商铺),购置腹腔镜、内窥镜等设备,对现有手术室进行功能升级,增设动物颅腔、胸腔以及腹腔手术服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以下简称“动物手术”)500例/年的接诊规模。
二、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南京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花港分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宁环(栖)建47号)要求,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有: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医疗废水经自建的医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经现有规范化统一排口接管市政管网送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宠物产生的臭味等废气,采取喷洒除臭剂、粪便及时清理并密闭暂存等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废气的产排,其余少量无组织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等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废活性炭等所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废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预处理,分类妥善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运输、转移、处理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远离周边敏感目标,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控制宠物噪声。
以上各项环保设施已于2023年11月24日全部建设完成。计划于2023年11月27日开始对环保设施进行调试,结束日期另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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