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哈达湾经济开发区望云北街18.7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本帖最后由 z2060zzm 于 2021-11-2 07:45 编辑1、项目概况吉林哈达湾经济开发区望云北街18.7地块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与拥军路交汇处西北角,占地面积110983m2,该地块北侧为农户,隔民房区为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七分厂,东侧为耕地,西侧为养殖场、饮品仓库与空置厂房,南侧为柏林小镇小区。依据2012年11月5日取得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吉林市人民政务2011年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55》的批复(吉国土资664号),根据批复内容本项目属于农村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用于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服和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由于本项目地块内现未进行详细的规划区划,因此本次调查依照严格标准开展工作,本项目地块内存在住宅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因此本次污染调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地块污染状况调查。2、地块调查结论(1) 地块调查采样结论本次调查取样共布设有23个土壤采样点,共计43个土壤样本(含4个平行样)。对可能涉及污染的区域进行了布点取样分析,将各污染物质对地块的环境影响真实、全面的反映在统计结果中。(2) 土壤调查结论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土壤采样点位的土壤监测因子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3) 地下水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地块内现场钻探至16m未见地下水,结合土壤监测因子的检测结果,认为对地下水污染风险较小。同时,吉林市以地表水作为饮用水源,不存在暴露途径,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以忽略,因此,本次调查结束了该地块地下水污染情况调查,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状况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3、不确定性分析第二阶段土地污染状况调查不确定性主要来源于土地污染状况调查与计划工作内容的偏差以及限制条件等原因,本次土地污染状况调查与计划工作内容由于该地块内废品回收区域、建筑垃圾堆存处区及建筑材料堆存处区现已搬离法明确获知堆存物质,因此该区域检出物质的源头未能明确,且土壤样品布点采集工作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因此为本次调查工作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由于本地块中部分特征物的占标率比较高,建议该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异味或者感官上存在异常情况的土壤,应进一步开展针对性调查工作。4、总结论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取得资料基础上,结合本次初步采样分析取得的土壤检测结果及该地块地下水情况,本报告认为该项目地块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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