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源港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变更)项目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松滋丽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丽源港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公示日期:2024年1月5日-2024年2月2日(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丽源港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松滋丽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正文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实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庄
联系电话:18608612202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