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wen123 发表于 2024-1-9 23:56:56

咸宁温氏万秀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将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咸宁温氏万秀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验收情况内容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咸宁温氏万秀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万秀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2月4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众在公示期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当地环保局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联系单位: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
我单位承诺对上述公开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特此公示!
报告及验收组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XR5G1zIWY49vPQwVvDR_g
提取码:cafa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咸宁温氏万秀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