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CH 发表于 2024-1-22 14:09:50

东莞滨海湾新区中心驿站地块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中心驿站地块
占地面积:12981m2
地理位置:位于东莞滨海湾新区花海里公园西侧,中心经纬度东经
113.731129650°,北纬 22.743512423°。调查地块四至为:地块东至隔道路和建
设工地、荒地,南至花海里公园,隔公园为狮子洋海域,西至公园绿道,隔绿
道为狮子洋海域,北至施工工地、空地。
地块权属情况:2014 年前属于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管理,2015 年地块划
分至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新区管理;2017 年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新区更名为东莞市
滨海湾新区,地块权属为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块现状用地性质:留白用地。
未来规划:文化娱乐用地(C3)。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东实长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州再勇钻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地块内土壤与堆土样品采集与检测工作委托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由于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缺少《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2014》检测方法的资质,因此地下水样品采
集与检测工作另委托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
调查缘由: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东环〔2022〕164 号),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下称“一住两公”)为纳入联动监管范围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储备机构或土壤污染责任人应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和修复工作,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东莞滨海湾新区中心驿站地块未来规划为文化娱乐用地(C3),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联动监管范围内,需在出让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地块 2014 年前地块主要为鱼塘,承包给他人用作养殖用途;2015 年-2018年鱼塘被闲置,2019 年-2020 年地块被全部回填并平整;2021 年至 2023 年 7月地块中部区域临时停放车辆以及存放集装箱板房,地块东南侧修建了一条普通混凝土道路,其余区域闲置未利用。2023 年 8 月-11 月对地块进行了清表平整,同时对地块东南侧的道路铺盖沥青混凝土,集装箱板房搬移至道路上。2023年 12 月施工单位将地块内除沥青混凝土道路外的区域表层土壤刨起并堆在四周形成围堰,并在该区域插入塑料排水板,为后续在该区域进行软基处理做准备工作。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得出该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地块内污染识别分析:
(1)鱼塘养殖:地块内鱼塘养殖期间使用的鱼饲料主要成分为豆粕、小麦、麦双、面粉、香精、豆油、氯化钠、硫酸铜、维生素C、维生素A、维生素E。鱼塘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富合铜、砷,长期使用可能沉积,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养殖期间使用的生石灰消毒剂会改变pH,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
较小。因此将铜、砷作为鱼塘养殖区域的特征污染物。
(2)填土活动:由于项目地块区域被纳入为东莞滨海湾新区填海工程部分,地块整个区域均于 2019 年至 2020 年被陆续回填平整。土方主要来源于松湖水库旁中海松湖林语地块开挖建设过程产生的弃土。填土来源地开挖前为山地及公园广场,无任何工业生产历史,不存在污染土倾倒在本调查地块内的情况。填土来源无潜在污染源,但由于填土过程工期较长,施工过程使用到的机械设备潜在机械设备汽油、柴油、机油的“跑、冒、滴、漏”风险,因此整个地块需重点关注石油烃(C10-C40)。
(3)地块内道路、集装箱板房、汽车临时停放:
①集装箱板房仅用于临时办公和存放杂物,不涉及废水废气的排放,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每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基本
无影响。
②地块内空地临时停放车辆潜在车辆汽油、机油的“跑、冒、滴、漏”等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风险,因此需要对地块临时停车区域重点关注石油烃。

③地块内东南侧的道路在车辆日常行驶和停放过程中潜在车辆汽油、机油的“跑、冒、滴、漏”等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风险。2023年对道路重新铺盖沥青混凝土,而沥青的主要污染物为多环芳烃(16项),潜在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风险。因此道路区域需重点关注多环芳烃(16项)和石油烃(C10-C40)。
(4)地块内围堰堆土活动:此次围堰堆土不涉及外来土,仅将地块内表层土壤刨起在四周形成围堰。堆土来源于地块内已完成钻探采样的土壤,但是由于堆土形成围堰过程使用挖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对土壤进行了扰动,为保守起见需对堆土补充采样检测,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潜在的污染物石油烃(C10-C40)。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东莞滨海湾新区中心驿站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划为第二类用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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