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海翔 发表于 2024-3-7 11:02:46

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LNG气化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1095号)和《建立市编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LNG气化站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相关事项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一、项目概况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湾公司)是以发电、供热为主的综合能源生产企业,现有2套9F级、一拖一双轴布置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蒸汽轮机采用抽凝供热式机组。每套机组包括1台F级燃气轮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蒸汽轮机、1台汽机发电机、1台无补燃三压再热型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进而对外发电、供热(蒸汽),在替代小锅炉供热、促进节能减排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本建设储存规模500m3(2台150m3、1台200 m3LNG立式储罐)、燃气机组供气气化供气规模:8x104Nm3/h;气化压力:3.2~3.5MPa。本项目拟建LNG气化站位于粤湾公司内部厂区北侧预留空地。本工程是作为电厂的应急调峰及备用气源,可与管道天然气切换使用,以保障正常生产运行条件,并可根据LNG气价与管道气价差而选择使用比例,从而降低运行成本。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现将该项目信息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1、您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3、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4、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5、其它意见和建议。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公示期间(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将意见及建议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LNG气化站工程的维稳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1、建设单位单位名称: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殷贵宇电话:159997891832、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单位名称:东莞意诚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薇薇电话:13528687529
东莞意诚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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