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15862705 发表于 2024-3-13 09:08:16

沂南县鑫合食品有限公司配套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第十一条: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沂南县鑫合食品有限公司配套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区)双堠镇(街道)双堠村东40m。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现已按环评要求建设完成。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13日。特此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沂南县鑫合食品有限公司联系人:许淑帮联系方式:13686390338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沂南县鑫合食品有限公司配套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