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宏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主要污染物...
三门峡宏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示
三门峡宏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2024年度被强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河南省环保厅2018年3月颁发的《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轮审核情况
审核企业名称:三门峡宏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审核企业法人代表:纪新平
审核企业所在地址: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经一路西段
审核咨询单位: 河南蓝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企业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详见下表。
表1企业审核前主要污染物排放及限值一览表
污染物 标准名称及类别 污染因子 标准值
废气 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80mg/m3
无组织 2.0mg/m3
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颗粒物 有组织 10mg/m3
无组织 1.0mg/m3
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 PH 6-9
COD 500g/L
BOD5 300mg/L
氨氮 /
SS /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三类标准 厂界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固废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
表2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报告结果统计表
采样时间 采样点位 频次 废气流量(Nm3/h)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排放浓度(mg/m3)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2024.1.13 玻璃丝包线催化燃烧装置 3 9.74×103 7.18 7.18 5.0 0.0484
电磁烧结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初级过滤+UV光氧催化+光氧净化装置 3 3.82×103 5.68 5.68 5.8 0.0220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厂界非甲烷总烃0.55-1.01 mg/m3之间。颗粒物0.202-0.349 mg/m3之间,可以满足环保要求。
总排口处废水检测结果单位mg/L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检测项目 监测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污水处理厂总排口 2024.1.13 化学需氧量(mg/L) 208 214 198
氨氮(mg/L) 19.8 20.1 21.4
悬浮物(mg/L) 145 139 151
表5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监测点位 检测时间 昼间Leq 夜间Leq
东厂界 2024.1.13 53 42
西厂界 52 41
我公司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边角料、废铜、不合格品、废石墨磷片、炉渣等全部外售。危废主要包括:废乳化液、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漆桶等全部委托三门峡景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审核企业与咨询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审核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三门峡宏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利辉
联系电话:13839875345
三门峡宏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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