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扩建10万平方米中空钢化玻璃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乌鲁木齐君子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扩建10万平方米中空钢化玻璃生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年扩建10万平方米中空钢化玻璃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君子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2022年5月8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人:胡总联系电话:15109911369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