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linping 发表于 2021-8-8 17:28:07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稳料5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稳料5万吨项目建设地点:樟树市刘公庙镇清高公路59公桩南面荒山地建设单位: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报告(见附件)公示日期:2021年08月8日-2021年9月4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黄经理联系电话:1860705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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