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aidoudou@1216 发表于 2024-6-26 09:00:39

太湖县牛镇镇宏兴金桥机制炭厂环保机制竹炭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 ,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太湖县牛镇镇宏兴金桥机制炭厂环保机制竹炭项目
建设单位:太湖县牛镇镇宏兴金桥机制炭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06.26—2024.07.23(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方小星
联系方式:1585659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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