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huangyu 发表于 2024-6-28 11:05:53

陕西正宇恒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正宇恒昌钛制品加工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陕西正宇恒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正宇恒昌钛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正宇恒昌钛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正宇恒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温泉村工业园168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王工   136691709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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