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aidoudou@1216 发表于 2021-8-13 11:52:37

105国道公路太湖段升级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 ,现将105国道公路太湖段升级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5国道公路太湖段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太湖县交通运输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1.08.13—2021.09.10(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朱明
联系方式:1522293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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