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anWYZ 发表于 2024-7-22 10:45:12

南安市第十二小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土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时,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福建省南安市教育局于2024年04月委托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拟进行开发利用的南安市第十二小学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安市第十二小学地块位于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崎峰社区,调查地块面积为14075平方米,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66470°、北纬24.980806°,地块拟规划为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用地代码:080403)。

    该地块原隶属于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崎峰社区居民委员会,属社区集体土地,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农村住宅用地和城镇及工矿用地,农用地部分面积9238m2(其中耕地1253m2,林地4611m2,草地664m2,其他农用地2710m2),农用地主要种植的作物是甘蔗;城镇及工矿用地部分面积4837m2,原为崎峰社区居民的住宅用地,后部分区域转包给一家水暖厂作为生产厂区。2023年7月,为支持南安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南安市人民政府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地块农用地部分农转用变更为城市建设用地,后连同原建设用地部分,通过行政划拨的性质,一并交付于南安市教育局,作为南安市第十二小学校区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技术要求,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方法对地块内土壤质量进行调查,编制了符合上述导则要求的《南安市第十二小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调查工作的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采样分析结果来看,地块历史上虽有用于工业生产活动,但是其生产历史及现状的人为活动基本不对地块造成环境影响,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来看,本次调查的南安市第十二小学地块土壤检测项目各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地块可以作为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利用。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市教育局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街新华大厦    邮编:362399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清昌大道65号宏路街道    邮编:3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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