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领域大功率超声波节能环保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能源领域大功率超声波节能环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能源领域大功率超声波节能环保项目建设单位:哈尔滨龙声超声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经济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温州路14号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1日联 系 人:赵树山联系电话:18504515260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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