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t 发表于 2024-7-30 09:12:09

昆明金沙中河电力有限公司东川中河电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环通〔2015〕39号)等部门规章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现将《昆明金沙中河电力有限公司东川中河电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1、项目简况
   单位名称:昆明金沙中河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东川区乌龙镇水井村二十六弯山坡脚小清河东岸2、应急预案编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正堂   联系电话:18787470741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公司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本预案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4)本应急预案宥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预索实施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5、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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