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双虎车业配件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河北双虎车业配件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我公司被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企业名称河北双虎车业配件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孙玉增
企业所在地河间市北石槽乡后羊店村联系人刘妙才
联系电话13273430300
项目内容
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二氧化硫排放量1.608t/a,氮氧化物排放量1.305t/a,VOCs排放量13.2t/a。2023年颗粒物排放量2.21吨,二氧化硫排放量0.0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07吨,VOCs排放量吨0.3吨。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我公司废水包括压铸循环冷却水、水帘循环水、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厂区压铸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每年定期排放,全部用于厂区地面泼酒抑尘,不外排;水帘循环用水定期排放,排放量小,但污染大,水帘定期排放废水与漆渣一起作为危废处理;生活污水用作厂区地面泼酒抑尘及厂区绿化,不外排,厂区设防渗早厕,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我公司厂区固体废物主要为剪板、钻孔和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液压油、废切削液,熔化炉产生的铝渣,压铸工序产生的边脚料、废脱模剂,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水帘外排液和漆渣,抛丸、挤压成型和磨削工序产生的除尘灰,熔化炉、压铸工序产生的除尘灰(铝灰),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物,原料油漆桶产生的废油漆桶,活性炭吸附塔产生的废活性炭,办公、生活区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金属下脚料、铝渣、边脚料、抛丸、除尘灰(挤压成型和磨削工序)和废包装物收集后均外售;废油漆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脱模剂、除尘灰(熔化炉、压铸工序)、水帘外排液、漆渣和废活性炭均暂存于危废间,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定期运走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予环卫部门处置。
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