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万江街道441904009007GB00730号地块
摘要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莞市万江街道441904009007GB00730号地块。
占地面积:24500.11m2。
地理位置: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工业区。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68056°,北纬23.03403°。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万江规划管理所。
地块土地利用历史及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东实长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复力环保(广州)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东环〔2022〕164号),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下称“一住两公”)为纳入联动监管范围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储备机构或土壤污染责任人应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东莞市万江街道441904009007GB730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在联动监管范围内,需在出让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4-5月。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地块历史沿革如下:地块1999年前为农用地,于1999年开始建设厂房,并于2000年至2021年间,地块内陆续有企业进驻。地块南侧企业于2000年开始入驻,分别为江寿南纸品仓库、东莞市万江拓洋塑料制品厂及东莞市世纪藤木制品厂;2008年后,地块内分别入驻东莞市盈通水泥制品厂(2008年-2024年)、煤球仓库(2008年-2011年)、东莞市方江三谊鞋材加工厂(2008年-2012年)、石灰零售店(2008年-2024年)、东莞市曙光热能设备有限公司(2010年-2021年)、东莞市和泰玻纤制品有限公司(2010年-2024年)、东莞市青松塑料加工厂(2011年-2024年)、东莞市富雅石材加工厂(2013年-2024年)、东莞市建国环保塑胶薄膜有限公司(2014年-2024年)、东莞市福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2024年)、东莞市信诚钢材加工店(2021年-2024年)、东莞市星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2024年)及东莞市品优文化艺术有限公司(2021年-2024年)。2024年初地块内企业开始陆续搬离,地块整体于5月进行拆除平整,6月地块内整体建筑已全面拆除平整,地面残留部分建筑砖块,地块内2个鱼塘区域已进行填土作业,目前周边已进行围蔽管理。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以及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周边情况如下:现地块外东侧于2008年前为农田及民居,其中东莞银盛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仓库于2017年由民居改建,2008年建成东莞市舒豪床垫厂;地块外南侧为沿江西路、商铺、民居及高联塑胶厂,其中高联塑胶厂于2003年建成投入使用;地块外西侧为沿江西路及万江新智汇科技园,其中新智汇科技园于2023年建成后陆续有企业进驻;地块外北侧为水塘、河道、东莞市万江金宏冲孔厂以及东莞市鸿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其中东莞市万江金宏冲孔厂于2005年建成并进行生产经营,东莞市鸿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建成并进行生产经营。
本次调查将整个地块作为重点关注污染区域。结合地块内企业污染识别和地块周边污染源分析情况,地块需要关注的特征污染物包括:pH、石油烃(C10-C40)、重金属(铜、砷、汞)、VOCs、邻苯二甲酸酯类、多环芳烃、氟化物及挥发酚。
三、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
(1)采样时间:土壤样品初次进场采样时间为土壤现场钻孔采样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地下水建井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6月19日,地下水样品采集时间为6月22日。
①土壤点位布设:地块内总共布设18个土壤监测点位,采样深度为0~6m,地块外共设2个土壤对照点。
②地下水点位布设:地块内共布设4口地下水监测井,井深6m。
③样品数量:本次进场采样共采集86份地块内土壤样品(不含质控样),2份土壤对照点样品(不含质控样),地下水样品4份(不含质控样)。
(2)检测项目:
初次进场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除《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基本项45项外,还需检测的项目有:pH、水分、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酸酯类(6项)、多环芳烃(16项)、挥发酚、氟化物。
(2)地下水检测项目:共采集了4个地下水样品(不包括1个平行样),检测项目有:7项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pH、浊度、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VOCs(27项)、邻苯二甲酸脂类(6项)、多环芳烃(16项)、氟化物。
(3)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所有检出项目检测结果均未超过选定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以及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方法和模型参数计算出来的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检测结果均未超过选定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以及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方法和模型参数计算出来的污染风险筛选值。
(三)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检测结果除浑浊度以外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地下水其它检出项目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污染风险筛选值。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不存在饮用水暴露途径,同时浑浊度为感官性状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仅用于评价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的质量,因此本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东莞市万江街道441904009007GB00730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的要求。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