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毛线名字 发表于 2024-8-22 15:24:52

临安经济开发区中部地区B5-06-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地块概况临安经济开发区中部地区B5-06-01地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东至大园路,南至鹤亭大街,西至规划道路,北至鹤山街。本地块调查面积约48258平方米。根据GoogleEarth影像及现场调查,本地块历史上曾存在多家企业,包括木材家具厂、临安万兴线缆材料有限公司的原料仓库、原临安第二水泥厂的仓库、青山湖汽车修配厂、临安精杰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青航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临安六建公司设备科、英明机械仓库、杭州克罗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临安佳豪塑业有限公司、临安区林荫密封材料有限公司、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等企业,均不涉及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2019年,本地块开始拆迁,目前地块内仍存在临时停车场、中国重汽特约服务站快修点、4家汽修厂(阿洪汽修、兄弟轮胎、临安区有渭工程机械修理部、临安青山湖汽车修理厂)、佳豪塑业以及街边商铺等,西南侧区域已平整。根据《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中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青山湖核心区用地示意图),本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本地块历史上重点关注企业有:木材家具厂、青山湖汽车修配厂、临安精杰电器有限公司、临安佳豪塑业有限公司、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等,主要潜在的排放污染源来自于各企业的生产车间、加工车间以及各汽车修理厂等区域,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pH值、氟化物、铜、铅、镉、汞、砷、镍等重金属、以二甲苯为主的苯系物、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氨氮、耗氧量等。监测点位布设本次调查土壤监测点的布置采用专业判断法完成。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20个,地块外部布设土壤对照监测点2个(其中1个柱状样),采集并送检地块内土壤样品80个,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5个,整个项目另送检现场平行样9个。根据地块内地下水流向、地下水位及与污染产生位置的相对关系等,本地块共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点位和1个对照点,采集并送检地块内地下水样品5个,地块外对照点地下水样品1个,整个项目另送检现场平行样1个。地块检测因子本地块历史上曾存在多家企业,包括木材家具厂、临安万兴线缆材料有限公司的原料仓库、原临安第二水泥厂的仓库、青山湖汽车修配厂、临安精杰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青航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临安六建公司设备科、临安英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仓库、杭州克罗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临安佳豪塑业有限公司、临安区林荫密封材料有限公司、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等企业,这些企业生产过程以汽车维修、焊接、注塑生产为主,重点关注区域为汽车修配厂修配车间、精杰电器、克罗德机电设备、佳豪塑业、汽修厂等企业生产车间、青山废金属回收堆放区等区域,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pH值、氟化物、铜、铅、镉、砷、汞、镍、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本地块监测指标具体如下:必测项目:铅、铜、镍、砷、汞、镉、六价铬、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蒽、苯并芘、苯并荧蒽、苯并荧蒽、䓛、二苯并蒽、茚并芘、萘;其他项目:pH值、氟化物、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常规项目:pH值、色度、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挥发性酚类、硝酸盐、亚硝酸盐、硫化物、氨氮、耗氧量。评价标准本地块规划用地方式为商住用地,为从严考虑,采用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进行评价。土壤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前述标准未列出的筛选值,采用浙江省地方标准《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 T-892-2013)评价,并与对照点进行对比分析。地下水评价标准主要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结果分析检测结果表明:通过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浙江省地方标准《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中的居住用地筛选值对比分析可知,土壤样品中检出pH值、氟化物、重金属和无机物7种(六价铬、铜、镍、镉、铅、汞、砷)、半挥发性有机物1种(苯胺)、石油烃(C10-C40)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土壤样品中各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本项目确定的筛选值标准。通过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V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对比分析可知,地下水样品中检出常规指标10种(pH值、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挥发酚、氨氮、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色度)、重金属和无机物指标6种(铜、镍、砷、镉、铅、汞)、半挥发性有机物5种(萘、苯并蒽、苯并荧蒽、苯并荧蒽、苯并芘)、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各污染物检出浓度均满足本项目确定的筛选值标准。结论和建议综上,本项目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可作为《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中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青山湖核心区用地示意图)中的商住用地进行开发,无需进一步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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