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洋路以东,汾河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康洋路以东,汾河路以南地块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康洋路以东、汾河路以南、莒州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占地面积 31429.68m2。地块地理位置中心坐标E 118.68543°,N 37.46197°。
调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在地块共布设了 10 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了 1 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 50 个土壤样品(其中平行样 5 个)。地块共布设了 3 个地下水监测点,地块外布设了 1 个地下水对照点,采取了 5 个地下水样品(其中平行样 1 个)。
土壤样品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 45 项指标、pH值、石油烃(C10-C40)、二甲苯共计 48 项。
地下水检测因子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 1(除微
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氯乙烯、乙苯、二甲苯及石油类,共计 39 项。
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六价铬未检出,汞、砷、镉、铅、铜、镍在所有样品中均有检出,所有重金属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 GB36600-2018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所测土壤样品中的石油烃(C10-C40)在部分样品中有检出,检测浓度在范围内。
地下水样品中除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碘化物、锰、钠的检测结果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总硬度(以 CaCO3 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碘化物、锰、钠较高。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导则规定,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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