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凌物流集散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依据《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乌鲁木齐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三年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我公司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企业名称新疆华凌物流集散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米恩军
企业所在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西三巷1151号联系人罗婷
项目内容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无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无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含汞荧光灯管、废活性炭及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监测液,暂存于危废暂存室,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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