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123 发表于 2024-8-28 08:09:07

山东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调和12万吨船舶燃料油项目

山东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淄博德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化工产业园北首4号,法定代表人为徐晓军。该企业于2023年4月完成名称变更。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石油制品生产和销售,产品为船舶燃料油。主要供货给中国船舶燃料公司、中石油、中海外等企业以及沿海港口为过往航运轮船加注燃料使用。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对加快规范船舶燃料使用和监管、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根据《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8〕168号)中规定:2022年1月1日起,海船进入沿海控制区域,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1%m/m的船舶燃油。从全球的发展方向来看,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自2020年1月1日开始,船舶将被禁止使用任何硫含量超过0.5%的船用燃料,全球化低硫燃油应用不可抵挡。船舶燃料油也将在低硫轻质化路线上继续推进。船舶燃料油市场中主力供油商家中燃、中石化燃料油、中石油等在外采过程中也均以低硫产品为主。作为上述单位供应商,山东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自身产品的品质提升始终保持高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0月委托山东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山东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调和12万吨船舶燃料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以高环审[2024]3号文对该报告表进行了环评审批。山东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调和12万吨船舶燃料油项目属于新建(技改)项目,总投资 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企业并且已经办理了排污许可:编号:91370322MACEEFQL6R001P。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的要求和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技术规范,确定该项目验收范围为年调和12万吨船舶燃料油项目生产线。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山东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调和12万吨船舶燃料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