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总医院医疗设备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长江航运总医院医疗设备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长江航运总医院医疗设备升级项目建设单位:长江航运总医院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号建设内容:长江航运总医院医疗设备升级项目增设2台制热量1750kW(2.5t/h)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低氮锅炉)和2台制热量700kW(1t/h)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低氮锅炉)为院区提供生活热水和冬季供暖,同步在旧锅炉房进行低氮燃烧改造。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联系人:张总联系电话:130 0633 8595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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