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南城富岭A2-2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1、地块概况丽水南城富岭A2-26地块位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南明山街道成大街与富五路交叉口东南侧,本地块调查面积约为81733平方米,其中A区块面积80922平方米,B区块面积811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119.899221°,28.400839°。本地块前土地使用权属于富岭村、张垵村集体,根据GoogleEarth影像及现场调查,本地块在2000年之前一直为山体、农用地、水塘,2000年左右地块南侧边界处新建了幢居民房;2011年地块收储,2013年地块开始平整,居民房拆除,地块内部分水塘推平(填土为水塘周边土);2014年地块基本平整完成,地块内留有施工运输道路;2014年至今地块为荒地。根据《丽水南城富岭A2-26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本地块调查面积约为81733平方米,其中A区块面积80922平方米,B区块面积811平方米,A区块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B区块拟规划为公园绿地。2、监测点位布设本次调查土壤监测点的布置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结合网格布点法完成。地块内共布设18个土壤点位、6个地下水点位(实际建成5口地下水采样井)、1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并送检51个土壤样品(地块内土壤样品41个+对照点土壤样品4个+土壤现场密码平行样6个),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3、地块检测因子土壤和地下水具体检测指标如下:(1)土壤/参照点样品国标必测45项:重金属类(HM)7种;挥发性有机物(VOCs)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种;其他:pH值、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MTBE)。其中指标甲基叔丁基醚仅在点位S1~S4、S17、S18中检测。(2)地下水/参照点样品地下水监测指标(常规项35项,不包括微生物指标及放射性指标):pH值、色度、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其他: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MTBE)。地下水对照点CW1检测地块内地下水样品的所有检测指标。4、评价标准土壤评价标准:根据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丽水南城富岭A2-26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丽规开条010号),本地块调查面积约为81733平方米,其中A区块面积80922平方米,B区块面积811平方米,A区块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B区块拟规划为公园绿地。因此,土壤评价标准中,国标必测45项、石油烃(C10-C40)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甲基叔丁基醚(MTBE)参照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并与对照点进行对比分析。地下水评价标准:本地块未来拟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及公园绿地。该区域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使用,且暂无开发计划。因此,本次调查过程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按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甲基叔丁基醚(MTBE)参照《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3.11)中的Tapwater标准进行评价;其余地下水检测指标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进行评价,并与对照点进行对比分析。5、调查结果分析根据调查范围内土壤样品酸碱性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pH值在4.75~8.85之间。土壤中镍、镉、铅、汞、砷在所有样品中均有检出,铜和石油烃(C10-C40)在部分样品中有检出,以上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作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以及公园绿地开发的要求。6、结论和建议综上,本地块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以及公园绿地进行开发,无需进一步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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