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金优粮油有限公司制粉车间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喀什金优粮油有限公司制粉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喀什金优粮油有限公司制粉车间项目
建设单位:喀什金优粮油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24日
建设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塔孜洪乡。厂区呈矩形,厂区整体按照工艺流程设置原料库、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办公区位于厂区北侧,利用租赁厂区现有部分厂房设置原料仓,新建了一座高19m 4层钢结构生产车间、7m高单层钢结构打包车间、成品库,购置安装初请、毛麦清理、净麦清理、磨粉、包装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刘总
联系电话:028-8514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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