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qthb 发表于 2024-9-24 16:52:57

安阳振东再生资源废旧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新建振东再生资源年加工3万吨氧化皮项目(一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安阳振东再生资源废旧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新建振东再生资源年加工3万吨氧化皮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阳振东再生资源废旧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新建振东再生资源年加工3万吨氧化皮项目(一期)“
地点:殷都区水冶镇石棺村南山1号
建设单位:安阳振东再生资源废旧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 验收报告、专家意见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1370072098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安阳振东再生资源废旧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新建振东再生资源年加工3万吨氧化皮项目(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