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l 发表于 2024-9-26 11:10:55

剑阁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本帖最后由 lxl 于 2024-10-25 09:21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剑阁万德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剑阁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剑阁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再生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地址:剑阁县普安镇剑坪村一组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9-26~2024-10-29(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3778041243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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