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y 发表于 2024-9-29 14:39:52

绛县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 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2017年7月1日)、《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在明确为污染地块后对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绛县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绛县倗国路东,环城南路北侧,占地面积4602m2,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1.588515,纬度35.489478,该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规划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且地块上曾存在山西晋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鉴于上述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结合本地块用途由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变更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地块上曾存在过化工企业,因此,本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环境安全,2023年7月,绛县卫健委委托山西鸿源科创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地块污染初步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绛县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小组,结合导则的相关要求,充分收集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编制了土壤环境调查及监测方案。本次调查采用判断+随机布点法进行布点采样分析,根据土壤检测报告,该地块土壤检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要求。因此,本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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