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0123 发表于 2024-10-12 13:52:15

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自行监测结果公示

2024年9月,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的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选厂废气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噪声以及尾矿库地下水监测井进行了检测。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81号),现将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自行监测结果进行公示:
      由检测结果可以看出,我公司厂区废气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及选厂噪声均能够满足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的相关排放标准;地下水监测井水质均能够满足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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