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回收处理15万吨废料尾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本帖最后由 yingzi009 于 2024-10-21 11:13 编辑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贵港市通崎矿业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5万吨废料尾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回收处理15万吨废料尾料项目
地 点: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中西村三凤屯三队
建设单位:贵港市通崎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甘励军
联系电话:18126436920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