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宏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颗粒项目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阜城宏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建设单位:阜城宏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阜城宏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颗粒项目建设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经济开发区东区(码头)码头敬老院东行150米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130884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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