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2)的有关规定。1、项目名称: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
3、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4、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20日
5、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6、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陈勇 0755-897889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公司,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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