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xiao1225 发表于 7 天前

公示内容庆元县“生态古民居”项目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庆元县“生态古民居”项目2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受庆元县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我公司对庆元县“生态古民居”项目2号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地块前土地使用权归属于喜鹊村、周墩村村集体,该地块历史上为山体、道路及农用地。依据《庆元县老城区(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图》,本地块拟规划为休闲养生用地(B14/R),R属于居住用地(07),用途性质发生变化,依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文件,作为甲类地块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已完成初步调查工作,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相关要求,应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现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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