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建设竣工、调试公示
投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设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14号),现将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竣工、调试公示如下: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委托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编制了《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1月28日取得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原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审11号)。本项目于2015年开工建设,2018年竣工。因为市场原因,一直未投入运营。2024年10月项目重新投入试运行。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09日至2025年4月09日。特此公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