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盛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0万吨废矿石综合利用研发试验项目(部分)竣工、调试公示
辽宁盛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0万吨废矿石综合利用研发试验项目(部分)竣工、调试公示 投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设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14号),现将辽宁盛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0万吨废矿石综合利用研发试验项目(部分)竣工、调试公示如下:辽宁盛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编制了《辽宁盛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0万吨废矿石综合利用研发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6月11日取得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辽宁盛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0万吨废矿石综合利用研发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鞍行审批复环24]31号)。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辽宁盛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0万吨废矿石综合利用研发试验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齐大山镇桃山村(鞍钢集团钢铁研究院中间试验基地院内)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鞍钢集团钢铁研究院中间试验基地闲置工业用地,总租用面积10814.01㎡。利用厂区内现有闲置车间,作为本项目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及尾矿库房等。新建1条废矿石综合利用生产线,企业生产能力为年加工处理50万吨废矿石。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辽宁盛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42216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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