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中心医院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庄河市中心医院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建设单位:庄河市中心医院建设地点:辽宁省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延安路南段 615 号项目名称:庄河市中心医院扩建项<span]项目性质:扩建建设内容及规模:<span]通讯地址:辽宁省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延安路南段 615 号联系方式:15164071881联系人:孔令箭公示期: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0个工作日)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反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①电话反馈;②发送电子邮件;③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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