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哈达湾经济开发区望云北街东02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本帖最后由 z2060zzm 于 2021-11-2 07:44 编辑地块基本信息:吉林哈达湾经济开发区望云北街东02地块位于吉林市昌邑区和平路与望云北街交叉路口北侧,占地面积39220.37m2,该地块北侧为吉林市木森工贸有限公司;东侧为吉林市首创国际广场;西侧为汽配维修厂;南侧为和平路,隔路为神华·万利城。(1) 地块调查采样结论本次调查取样共布设有8个土壤采样点,共计16个土壤样本(含平行样),调查范围内现场钻探至15m未见地下潜水。(2) 土壤调查结论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土壤采样点位的土壤监测因子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地下水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地块内现场钻探至15m未见地下水,结合土壤监测因子的检测结果,认为对地下水污染风险较小。同时,吉林市以地表水作为饮用水源,不存在暴露途径,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以忽略,因此,本次调查结束了该地块地下水污染情况调查,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状况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4) 不确定分析第二阶段土地污染状况调查不确定性主要来源于土地污染状况调查与计划工作内容的偏差以及限制条件等原因,本次土地污染状况调查与计划工作内容由于该地块内已存在构筑物,因此造成本次土壤样品布点采集工作存在一定的偶然性,故为本次调查工作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在样品采集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区域内较具代表性的点位,并通过快筛设备选取每段土壤样品中数据最大值处土壤进行采样,尽最大可能捕捉地块内潜在的污染,尽量减少因偶然性为本次调查工作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5) 建议由于本地块中部分特征物的占标率比较高,建议该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异味或者感官上存在异常情况的土壤,应进一步开展针对性调查工作。(6) 总结论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取得资料基础上,结合本次初步采样分析取得的土壤检测结果及该地块内未见地下潜水的情况,本报告认为该项目地块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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