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原)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 4号),现将《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验收工作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7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郑渝
联系电话:1762328863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ZBl8w99ZDE9f5580zPeyQ 提取码:1111 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10月31日
页:
[1]